Navigation menu
同一批酒水经过接收、保管、移动和清点等环节,怎样避免最后只知道“少了几瓶”,却说不清变化发生在哪里?可以为每一次移交建立简明记录。酒水交接记录不必写得复杂,但要让没有参与现场的人,也能看懂交出了什么、由谁接收以及当时处于什么状态。
建议给每一种规格设置一个内部编号,并把完整名称写在编号旁边。不要让同一种物品在不同记录中分别叫“红盒酒”“桌上那款”和“上次那批”,否则复核时还要重新确认这些名称是否指向同一件物品。
数量统一采用“瓶”作为基础单位,整箱交接时同时注明每箱瓶数。例如,一箱六瓶,另有四瓶散装,可以记录为“一箱加四瓶,共十瓶”。不同容量或不同产品分别登记,不为了凑成整箱而合并成一个条目。
建议在记录中分别设置“数量”和“状态”两栏。状态可以按照实际需要写成外箱未打开、外箱已开但瓶盖未开、瓶盖已开、存在异常待确认等,不用一个“已拆”概括所有情况。
例如,同样是六瓶物品,其中四瓶瓶盖未开、两瓶已经开启,就应分别注明。外箱是否打开与瓶盖是否打开是两个不同的观察项目,交接双方应按实物填写,无法确认时先保留备注,不自行补成“完好”。
建议每次交接填写时间、移交人、接收人、移出位置和接收位置。由一人点数,另一人对照记录复核;有差异时先在原地重新清点,再决定如何填写。
临时口头说明也应补进记录。例如,“这两瓶先放在另一处”需要写明实际位置和接收人员,不能只写“暂存”。可给每次交接增加流水编号,让照片、聊天确认和纸面记录都能对应到同一次操作。
以下只是记录示例:原有三十瓶,移交出去十二瓶,后来接回其中三瓶,则当前应有二十一瓶。计算时,移出与接回分别登记,不直接把原来“移出十二瓶”的记录修改成“移出九瓶”。
如果实物只有二十瓶,应先核对是否漏记了另一次移交,或把某个位置的物品漏点。差额未查清前,填写“账面二十一瓶、实点二十瓶、差额一瓶待核对”,不要为了让数字一致而随意增加损耗记录。
关注 www.itl1003.com、www.itl1001.com 酒水资讯的读者,可以根据人数和物品规模,把上述项目整理成纸质表或电子表。字段以实际能填写清楚为准,不必一开始设置过多栏目。
建议交接结束后由双方确认同一版本,并注明下一位保管人员。更正数量时保留原记录、修改时间和修改原因;仍未解决的差额或包装问题,放入单独的待办栏,写明由谁继续核对、何时反馈,避免换人以后重新从头询问。